第三百一十七章 复仇

  “逼”也装了,人也“被上”了。

  “复仇”之事,也得开始筹备了。

  为防止失手,我决定叫一两个帮忙的人。

  可自从“搞钱”大业,被大帝“捷足先登”之后,我几乎与一中一切人等,都断了联系。

  这一次,我也只能从那些既跟我“关系匪浅”,又绝不可能被大帝“崩”过钱的哥们中,寻找人手了。

  虽然再排除一些不敢动手的“背景板”,以及像吴鑫这种我不舍得去“连累”的兄弟后,我还剩下的那些可以调动的“资源”,屈指可数。

  但我原本也没想带太多人去。

  毕竟这次是真要去砍人,不是以往那种聚众“盘道”。

  “犯法”的事,动静当然不能闹的太大。

  所以为慎重起见,我老早便决定算我在内,不能超过三人。

  而且,我心中早就有了“首选”。

  那人叫王磊,是从“铁路村”里出来的。

  此人一脸凶相,容貌老成。才不过二十岁的年纪,乍一看去却如同一个三、四十岁的中年男子。

  因上学较晚,与我成了一届的同学。

  穷乡僻壤出刁民,“铁路村”里出“莽夫”。但王磊却是那方水土里,少有的一枚“怂货”。

  但他的“怂”,不是怕事的那种“怂”。是自知家穷,无力“摆平”事端后的主动“认怂”。

  所以哪怕是一个“小逼崽子”,骑在他的头上拉屎,他也会因为不敢惹事,而选择一笑了之。

  但在那些有明确的人去承担后果的斗殴里,他却又可以做到下手比谁都“黑”!

  可以这样说,只要有人替他去“枪毙”,他绝对敢去“杀人”!

  这一点,他与我很像。

  区别是,我比他多了一个会替我用钱解决“小祸”的家庭。而且,我更加珍惜“虚名”。

  我俩的相识,是通过丁祥的介绍。

  傍上我这棵“大树”后,王磊便经常跟在我的后面蹭吃蹭喝。

  虽然我一直都很瞧不起他的“怂包”性格。

  但毕竟有一个“中年人”作为跟班,也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情。

  所以,我便默许了他的偶尔“陪伴”。

  其实,我还是挺佩服他的。已将“不要脸”发挥到极致的他,交友极其广泛。

  市面上的“三教九流”,凡是能叫得出名字的人,就没有他不认识的。

  当然,也没有没骂过他的。

  虽然总被人嗤之以鼻,但却并不影响,他经常可以搞到不属于他那个“阶层”能够享受到的“吃喝玩乐”。

  最讽刺的,就是这样一个人见人厌,身无分文的人,却从来不缺少“美女”的环绕!

  在我认识他的两年时间里,单是我知道的,被他拿过一血的“女神”,就足有4个之多!

  封神的一次是,上午才通过丁祥认识了一个局高的美女,经过一番“如簧”的“翘舌”过后,晚上俩人就去开房了!

  可气的是,还他妈的是一血!

  这让当时与女生牵个手都要谋划很久的我,着实震惊了好一阵子!

  也是在他那里,我第一次对女人的“喜好”,感到了深深的迷惘。

  话题扯远了。

  只说我找他的原因很简单,长的老成凶狠,一眼“唬人”。而且头脑灵活的他,在有我托底的前提下,有事一定会上。

  最重要的是,在我的诸多朋友里,他还是仅有的几个,确实有过提刀砍人经历的人。

  这一点上,连我也“甘拜下风”。

  除王磊外,丁祥也在我的计划之中。

  我从来都没有真想找他帮我打过架。

  但这一次,是为了婷婷。

  她叫了丁祥那么久“大哥”,总不能白叫吧?

  而且作为除我之外,婷婷最尊重的异性,丁祥也总要为婷婷做点什么才公平。

  好在我说过缘由后,他没有拒绝我的邀请。否则的话,我当时就会与他撕破脸皮。

  就这样,丁祥、王磊、还有我,分别揣着一支匕首、一把斧头和一把砍刀,组成了“复仇”三人组。

  约好了在网吧等到晚上十点,“夜深人静”的时候,再开始最终的行动。

  临出发前,我在网吧门口嘱咐道:“待会到地方了,我直接动手!咱们上去就一顿乱砍!速战速决!完事大家伙分头跑路!最后再来到这个网吧汇合!”

  现在想想,我们是真他妈的年轻懵懂。

  哪有这么“复仇”的?

  且不说逃跑的“设计”太过草率。

  单是最起码的熟悉“作案”环境的工作,我们都没有开展呢,就要去砍人了!

  滑稽的是,并无一人对此提出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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